唐縣香堯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請人張樂與你單位勞動關系、工資待遇、經(jīng)濟賠償、經(jīng)濟補償爭議案(唐勞人仲案【2026】17號),現(xiàn)已依法審理終結。本委依法裁決如下:一、申請人與被申請人2025年8月10日至2025年12月10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二、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剩余未結清工資共計12180元。三、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24000元。四、駁回申請人其他仲裁請求。因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以公告形式送達仲裁裁決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視為送達。
唐縣勞動人事爭議調(diào)解仲裁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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