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毛:本院受理原告啟東市到宇蔬菜經營部與被告李子毛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F(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6)蘇0681民初2964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被告李子毛于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啟東市到宇蔬菜經營部貨款2349元及逾期利息(以2349元為基數(shù),自2025年9月20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同期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50元、公告費400元,合計450元(原告已預交),由被告李子毛負擔?,F(xiàn)因你無法送達,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啟東市人民法院開發(fā)區(qū)人民法庭領取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啟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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