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義寶:
本院受理原告屈光喜與你勞務合同糾紛一案,屈光喜起訴要求:1.判令曹義寶向屈光喜支付勞務費10000元;2.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費等費用由曹義寶承擔。因你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訴訟風險提示書、民商事案件庭審程序中當事人須知、人民法院廉政監(jiān)督卡、開庭傳票、獨任制審理告知書、(2026)寧0105民初2638號民事裁定書各一份。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nèi),并定于舉證期滿后2026年7月1日上午9時10分在本院四號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本案將依法缺席裁判。
銀川市西夏區(qū)人民法院
下載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