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蘇0925民初2328號
徐成明:本院受理原告張紅霞訴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訴狀的主要內容是:1、請求判令你立即支付原告貨款12000元及利息;2、請求判令本案訴訟費由你承擔。自公告之日起30日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并定于2026年7月23日上午9時在本院第七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不到庭將依法缺席判決。
江蘇省建湖縣人民法院
(2026)蘇0925民初2328號
徐成明:本院受理原告張紅霞訴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訴狀的主要內容是:1、請求判令你立即支付原告貨款12000元及利息;2、請求判令本案訴訟費由你承擔。自公告之日起30日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并定于2026年7月23日上午9時在本院第七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不到庭將依法缺席判決。
江蘇省建湖縣人民法院
本公告刊登在2026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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