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遼0211民初5607號
周曉莉:本院受理馮嘯東與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yīng)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開庭傳票。原告訴請:1.被告向原告償還借款本金10000元;2.本案訴訟費、保全費、公告費由被告承擔(dān)。自本公告見報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nèi)。并定于舉證期滿后于2026年7月2日上午9時00分在大連市甘井子區(qū)人民法院紅旗人民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大連市甘井子區(qū)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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