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學萍:本院受理原告蔣旺強與你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F(xiàn)原告起訴請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025年8月20日起至2026年8月19日房屋租金52767元,物業(yè)費4115.8元,共計56882.8元;2.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F(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書副本、應(yīng)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訴訟風險提示書、訴訟權(quán)利義務(wù)告知書、廉政監(jiān)督卡、風險提示書、獨任審理告知書、民事裁定書、開庭傳票各一份。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及舉證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nèi),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9時00分(遇法定休假日順延)在本院望遠法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永寧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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